牧者心聲:2023/03/05 【主所喜悅的生活﹝二﹞】 朱鶴峯

我們若想「成為主喜悅的人」,在生活中除了要「恨神所恨」,刻意遠避迷信及拜偶像的事,當然也要「愛主所愛」,切實追求親近屬靈的人、事、物。如上月「牧者心聲」所提及,信徒屬靈生命的狀況其實與每天的生活有密切的關係,因此,我們實在必須注意日常生活的喜好、安排和習慣,是否會影響我們和主的關係。

親愛的弟兄姊妹,請問您清楚信主後是否喜歡靈修、讀經、祈禱、聚會等「信仰活動」呢?在您安排的日程中,「信仰活動」是否放在優先位置呢?在您忙碌的生活中,是否已就「信仰活動」建立了穩定的習慣呢?以上的三條問題,其實只是「正常基督徒生活」之基本學習,假若您在清楚信主後一直未能「達標」,或許與以下原因有關 ─

1. 別有所愛:不少人皆有自己的興趣及嗜好,身為信徒本來也可以在「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」的原則下,培養一些有益身心的興趣及嗜好。可是,假若信徒沉迷在這些事物中,便會不知不覺地落在「被轄制」的情況,這些看似中性的事物,最終會成為信徒心中的偶像,使信徒對屬靈的人、事、物逐漸失去愛慕之心。

2. 別有所求:對於沒有永恆指望的世人而言,以追求今生名成利就為人生目標實在是無可厚非;但對於在世作客旅寄居的信徒來說,意圖追求這些今生的所謂成功,往往會令信徒的人生方向出現偏差,令原本「先求神的國和神的義」的價值觀改變。久而久之,信徒便會越來越容易對屬靈的人、事、物放棄追求。

3. 別有所重:不論世人或是信徒,在世上皆有需要擔當的角色,例如在家庭中作父母、兒女、夫妻;在工作中作僱主、員工、上司、下屬;在社會中作官員、市民。信徒一般可透過聖經明白該如何在各種不同的身份中盡好本分,活出美好的見證。但假若信徒過份重視一些地上的身份或關係,便會輕視了作神兒女的身份。

從聖經中我們既清楚得知「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;不是惡這個愛那個,就是重這個輕那個」,就要在生活中立定心意,不輕易讓地上的人、事、物佔據我們的心,以免影響我們與主的關係。求主讓我們能認真反省及面對種種偏離主的心思的事,並重新安排各樣「信仰活動」,以致可以在生活中討主喜悅。

「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。人若愛世界,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。因為,凡世界上的事,就像肉體的情慾、眼目的情慾,並今生的驕傲,都不是從父來的,乃是從世界來的。」〈約壹2:15-16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