牧者心聲:2023/01/22 【得人和得神】 溫漢煊

「我現在是要得人的心呢?還是要得神的心呢?我豈是討人的喜歡嗎?若仍舊討人的喜歡,我就不是基督的僕人了。」〈加1:10〉

當時的加拉太教會正受「別的福音」衝擊,故保羅在信中一方面流露出為道爭辯的強硬立場,另一方面更旗幟鮮明地闡述他傳福音的動機不是為人,乃是要得神的喜歡。

今年我們教會的年題是「作個得人的教會、成為主喜悅的人」。想到教會傳福音的使命是絕對的,倘若教會失去傳福音的異象,便沒有存在的價值,任何外表的經營都是徒然。因此,「作個得人的教會」對我們來說是何等的順理成章、理所當然的事。即或沒有訂立這個年題,教會仍當按此而行。然而,教會年題之目的是要提醒我們,這是我們當作的事,也是不能不作的事。教會大大小小的事工背後,都是為了將人帶到神面前。我們當持定這個方向,不要走偏了。

教會的年題也包含了「成為主喜悅的人」。我們不單要傳純正的福音,正如保羅的表白,他傳福音的動機和舉動,不論在人前還是人後,都是要得神的心,不是要得人的心。他不顧慮人的反應,卻要體貼神的心懷。保羅若要同時間兼得人的心(人的支持和愛戴),就不應該如此不留餘地的責備人。

我們也要想想,自己參與各類傳福音的事工時,到底我們裡面的心思如何呢?第一、當我們佈道、邀請人參加福音聚會、栽培初信者、鼓勵別人傳福音、參與差傳等等,表面上確實像是要「得人」。然而,倘若我們裡面的動機只是想讓別人知道,好叫別人也視自己為神所喜悅的人,這便是要得人的榮耀了!第二、我們裡面的屬靈光景又如何呢?如果我們表面上十分熱心傳福音,與神關係卻十分疏離;我們花很多精力和時間參與「大使命」,與神的關係卻若即若離,靈修生活一塌糊塗,甚至裡面有隱藏的罪不肯對付,我們又怎能傳叫人悔改的福音!凡此種種裡面的黑暗,怎能叫主喜悅?

我們都明白「聽命勝於獻祭、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」,盼望我們多為自己和為教會禱告,讓神使我們眾人表裡的光景都能蒙祂悅納,既得人如得魚,同時又讓神得著我們。主所喜悅的人,必能得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