讀經指引:2023/01/08 路12章22至40節

22至24節,「耶穌又對門徒說」,由這裡22節至40節,都是主私下對門徒講的教訓。主知道,要解決「貪心」的問題,首先要除去「憂慮」。於是主對門徒說:「不要為『生命』憂慮『吃』甚麼?為『身體』憂慮『穿』甚麼?」「憂慮」是失去平衡的第一個表現,就是誤以為「飲食」重要過「生命」;「衣裳」重要過「身體」。如果因為得不到最基本的「飲食」而影響「生命」不能活下去,當然「飲食」相當重要;但因為憂慮而起貪念,卻不是這樣.他已經有了基本的飲食,不會餓死,這時,他還用盡一切力量去爭取更多飲食、更多財物,多到自己用不完,還是要爭,這就是「貪」。「穿衣」的問題也是這樣,如果不夠衣服遮羞,不足以取暖,當然衣服十分重要;倘若沒有這個問題,仍然憂慮,只為增加一點美感,這也是「貪」。這種貪念叫他大大憂慮,花盡生命時間去思想穿甚麼美衣,不肯考慮做一些更有意義的事,叫自己在神面前被記念,這也是「貪」。「憂慮」叫人的思想失去平衡。因此,主耶穌教門徒如何思想,說:「你想烏鴉……」.意思是要他們「想」,那些因為憂慮而起貪念的人,連「烏鴉」和「野花」都不如。「烏鴉」常常吃人剩餘的食物,證明人的食物不是不夠,而是過多。「烏鴉」不需要耕種、收成;人卻需要耕種、和收成。「烏鴉」不需要「糧倉」,從來不會為沒有食物而憂慮;神的兒女卻在憂慮之時,以為自己比不上「烏鴉」,不相信神養活「烏鴉」,更養活兒女。

25至26節主又說:「你們那一個能用思慮,使壽數多加一刻呢?」意思是,神若要人今天死,人就是憂慮,想盡辦法,也不能不死;神若要人不死,人就是天天吃不足,也不會死。人的憂慮根本於事無補,只能叫人失去信心,失去喜樂、增加精神壓力、降低身體抵抗力,增加患病機會和辦事效率……,這樣,遇上死亡的機會反而更高。既然如此,為甚麼還要憂慮呢?「壽數」在希臘原文是“heliki’a”,意思是「成熟程度」,應用在年齡和身量兩方面都可以。若應用在年齡上,可以指「使壽數多加一刻」;若用在身體上,可以指「使身量長高一點」。主在這裡挑戰人的能力有限,連「這最小的事也不能作」,為甚麼還憂慮呢?

27至28節,針對完「吃甚麼」之後,主再針對「穿甚麼」,說:「你想百合花……」主要門徒看看當地最普遍的一種野花,無人栽種、無人照顧,也能長滿地面。他們是「怎麼長起來」的呢?當然,門徒非常清楚知道是神叫他們長起來的。但主要門徒想,野花這麼卑賤,壽命也短暫,「今天還在,明天就被丟在爐裡」,神還賜他們美麗的妝飾!主又拿人類最富有、最有權勢、最尊貴的所羅門王來與野花相比,認為所羅門王所穿載的,還不及這花的一朵。其實「這花」與「所羅門」相比,那一個更美麗呢?可能各人的看法不同。但主要門徒學會以神的觀點來看,花的美麗,是神設計的;所羅門的美麗,是人設計的。花的美麗,很純潔;所羅門的美麗,叫他感到虛空。花的美麗,在乎能討神喜悅;所羅門的美麗,叫他晚年時犯罪,惹神發怒。主又用責備的口吻對門徒說:「你們這小信的人哪!野地裡的草,今天還在,明天就丟在爐裡,神還給他這樣的妝飾,何況你們呢?」主認為門徒「小信」,是不信神看他們比野花更寶貴;他們不重視神所看的,只重視自己所看的。

29至31節,主教導門徒不要為「吃」和「喝」之類的東西向神求.其實主的意思是勸勉我們不要為一切屬肉體、屬地、屬今生的事物掛慮。主認為,「你們必須用的東西,你們的父是知道的」.這句話非常寶貴,因為它指出天國君王的兒女,怎會為物質缺乏而掛慮呢?怎會為這樣的小事,向天國君王懇求呢?地上的王子尚且不會這樣求,何況全豐盛之神的兒女?如果神的兒女也要這樣求,為這樣的事掛心,豈不表示,神並不是全豐盛的?或表示我們不是「神的兒女」,而是「外人」?這些東西若是「必須用的」,意思是為養生的、不可缺少的,我們就是沒有求,天父也會供應我們。焉有父親忘記供養自己的兒女的呢?倘若天父真的不供應,那就是因為天父認為那些東西是「不須用的」。所以,我們應該認定,即使神要我們遇見缺乏、貧窮、苦難……,都是有益的。只要出於天父的准許,一切對我們都是好的。主教我們「只要求」神的國,任何屬於肉體和今生的供應都不用求、不用想、不用掛心,天父必定會按時「加」給我們。

32節,「小群」就是「數目很少的一群」。為甚麼「少」呢?因為這些人肯只求神的國,不為飲食求;主知道,這樣的人實在很少。主在這裡安慰門徒,叫他們明白,別人為追求更多財寶而勞力,他們卻肯撇下一切所有的跟隨主,為的是盼望得著神的國;主就認為他們有福了,因為天父已經愛上他們,樂意把國賜給他們了。

33至34節,門徒明白,只要求神的國,生活所需的東西,天父必定會按時加給他們。這樣,應該怎樣處理地上的財寶,才為最理想呢?主認最理想是「變賣所有的,賙濟人」,使自己「在天上」有用不盡的財寶,「在地上」卻一無所有,免得影響自己不能專心為神的國努力。研究主勸人「賣變所有的,賙濟人」,我們發現最少有如下三個意義。第一,「管家觀念」叫我們明白,我們所擁有的全部財物,其實都不是我們的,乃是主的,只不過主託付我們暫時管理而已。等到我們一死,我們就要向主交賬;凡看所擁有的財物是屬於自己,不肯分給有需要的人,就要受責備。第二,主要求凡跟隨他出去傳道的人,都要撇下一切所有的(太19:27-29);即使錢囊、口袋、後備的鞋或褂子,都不要帶。第三,「變賣一切」才表示真相信神是全豐盛的,必會按時供應所需的一切;「分給窮人」才表示真正實踐「愛人如己」的誡命。「撇下一切」是每一個跟隨主出去傳道的人,必須履行的「條件」。「變賣一切所有的分給人」卻不是出去傳道必須履行的「規條」.但主勸人,如果願意作「完全人」,就應該這樣作。為了鼓勵門徒變賣一切,賙濟人,主指出這樣做,「為自己豫備永不壞的錢囊」:這是指「屬靈的錢囊」,或「屬靈的儲蓄」──由屬地的錢幣,兌換成為天國的錢幣;從能朽壞,轉變為不能朽壞;從地上會「漏掉」的錢囊,轉存於「永不壞的錢囊」。「用不盡的財寶在天上」:這是指「屬靈的支出」方面──屬地的任何豐富,總有一天會用完;從「井」裡打上來的水,喝完還要再渴(約4:13);但屬靈的「財寶」永遠用不完,這「財寶」其實是用不盡的屬靈能力、是從肚腹中永遠湧流出來的「活水江河」、是領受不完的屬靈奧秘、是永不止息的愛心、是無止境的施捨、是奪不完的「裡衣外衣」、是「似乎貧窮,卻是叫許多人富足」的秘訣、是「似乎一無所有,卻是樣樣都有的」實在經歷……。「就是賊不能近,蟲不能蛀的地方」:這是指「正負利息」方面──屬地的任何財寶,地上的投資會失敗、幣值會貶值、儲蓄會被盜用、被騙、被焚、遺失、變為無用、或無效……;惟獨投資在屬靈的事工上,永遠蒙神記念、蒙神保存、在今世得著百倍,在來世得享永生(路18:30)。「因為你們的財寶在那裡,你們的心也在那裡」,這是指「最安心的投資」方面──我們的財寶若存放在地上,就必定會隨著地上的變動、衰敗、天災、人禍……而「心」感到忐忑不安。但是我們的財寶若存放在天上,我們就可以安心了,因為那裡是永久常新的(啟21:1-5)、榮耀而不能朽壞的(羅2:7, 彼前1:5)。跟隨主,事奉主的人,要將自己的「心」定向天上,這樣,地上一切的苦難和逼迫都會輕易地勝過。
35至37節,這裡所說,「從婚姻的筵席回來」,很明顯地表示,當時聽道的群眾不是「主所娶的新婦」──教會。按《聖經》真理,我們知道,「羔羊娶新婦」是指教會復活被提。主再來的程序是這樣,首先,福音要傳遍天下。主說:「趁著白日,我們必須作那差我來者的工;黑夜將到,就沒有人能作工了。」(約9:4)所以,福音傳得最興盛之時,就是「如日中天」之時;越來越少人肯信福音之時,就是「黃昏日落」之時;地上再沒有人肯悔改信福音,就是「黑夜來到」,預表「末世大災難開始」之時。「教會被提」應該是在「黃昏時分」之時、同時也是地上的人進入「黑夜」大災難之時。但聖經形容我們「都是光明之子、都是白晝之子」,我們「不是屬黑夜的、也不是屬幽暗的」(帖前5:5),所以我們不會留在地上,與不信的人一同進入末世大災難中.我們乃是在「災前復活被提」的。但猶太人一直不肯悔改,他們是「屬黑夜的」,是「黑夜之子」。他們被留在地上,經歷「大災難」,那兩個見證人所傳的福音,在民間繼續流傳;這時,神興起一些「智慧人」(但11:33-35),在民間不斷影響全體以色列人,叫他們不再相信假基督,反而漸漸全體悔改信福音。對於一直不肯悔改信福音的猶太人來說,主降臨的日子要像夜間的「賊」一樣;但是,對於我們信主得救的人,主再來之時,我們要復活被提,那日子就像「新郎娶新婦」一樣。現在主耶穌面對猶太群眾講道,主知道,他們中間絕大部份都是不肯真心信福音,不能得救的。雖然如此,神的旨意還是要使徒們先傳福音給他們.所以主對眾人和門徒說:「你們腰裡要束上帶,燈也要點著。自己好像僕人等候主人從婚姻的筵席上回來。他來到叩門,就立刻給他開門。主人來了,看見僕人儆醒,那僕人就有福了。」主在這裡所說的「僕人」,就是預言在大災難中,忠心至死的「智慧人」(但11:33-35)。他們被假基督所殺,但他們被殺後,也要立即復活被提到天上去。他們在教會被提之後,最後才復活被提,正像以色列人「收割麥子」一樣:「收割莊稼」就是教會復活被提(太13:37-40).律法定規,「田角的」,和「遺在地上的」禾穗,不可以收取,要留給貧窮的人吃用(利23:22)。所以,在大災難最後悔改信主和被殺的猶太人,就是這些最後被提的「禾穗」了。雖然他們最後才被提,主卻非常尊重和敬愛他們,說:「我實在告訴你們,主人必叫他們坐席,自己束上帶,進前伺候他們。」表示因為他們在大災難中,尊重主,至死忠心,所以主要尊重他們,如同僕人服侍主人一樣。因為按「律法和先知的道理」,他們怎樣待主,主也要怎樣待他們(太7:12).主這樣按律法和先知的道理來報答他們,因為那時才悔改信主的猶太人,一直只相信舊約摩西的律法。

38至40節,對於一直只相信舊約的猶太人來說,他們在大災難中,實在不知道「主降臨的日子」是在甚麼時間,因為「後三年半」的「大災難」,並不是準準確確三年半。因為主耶穌曾經說過:「若不減少那日子,凡有血氣的,總沒有一個得救的;只是為選民,那日子必減少了。」(太24:22)對於那些至死忠心的僕人來說,他們是在「二更」,或「三更」被假基督所殺,然後他們就立即復活被提,這是他們事前所不知道的。對於「二更」或「三更」被提的僕人來說,主來的日子不會像「賊」一樣,乃像僕人等候「主人從婚姻的筵席回來」,事前不知道是二更,或是三更;因為他們被殺的時間是不同的,有的在「二更」,有的在「三更」。但他們被殺後復活被提,主人看見他們儆醒,就倒過來服侍他們,如同主人服侍僕人一樣。但是,對於在地上沒有與教會一同被提的猶太人中,有一些「智慧人」起來,看見那「兩個見證人」被殺和復活,又看見假基督強逼他們拜他的像,就心中懷疑,認為假基督不是基督,因為摩西律法嚴嚴禁止他們拜偶像。這時,他們才想起那「兩個見證人」所傳的道是真的,並且相信。他們就是主耶穌所說,等候主人從婚姻的筵席回來那些「儆醒的僕人」.他們雖然在「黑夜中」(大災難中),卻因為摩西的律法書,和二見證人所傳的道,而醒悟過來。於是他們在民間做許多「訓誨多人」的工作(但11:33),大大喚醒百姓,這就是經文所說「不容賊挖透房屋」的意思。然而,那些支持假基督,與假基督勾結,不信主的猶太人,殺害不少這些起來喚醒眾人的「智慧人」(但11:33-34)。主形容他們「儆醒」(沒有「睡覺」),因為他們最後也復活被提,在空中與見主會面。

(以上內容主要撮要自主光哥所著《路加福音研經亮光》,詳細研經內容請參閱弟兄著作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