讀經指引:2022/11/27 路10章1至20節

1至12節,雖然主拒絕了第九章所提的三個人作門徒,但主仍找到七十個及格的人,差遣他們出去傳天國的道。現在何以主還說:「要收的莊稼多,作工的人少…」呢?主認為「作工的人」之所以「少」,因為「要收的莊稼」實在「多」。七十個人比對十二個門徒來說,雖然可以說是一個很大的數目,但是主不是用七十個人來比對十二個門徒,乃是比對要收的莊稼。主心目中要收的莊稼,是整個以色列國,要領他們全部歸向神。因此,七十個人實在不夠應付全國的需要。而且主又知道,還有不到四個半月時間,主自己就要離世升天.因此時間不多,就是七百個人還是不夠。主在此教導一個傳道原則是「抱著殉道的決心出去傳道。」雖然,這七十個人後來傳道回來,沒有一個殉道的,但主仍要他們立下殉道的決心。當然,主說這話,意思是要他們小心儆醒。但是,「羊」進入「狼群」,無論怎樣小心,也是終必會遭殃的。因此,抱著必死的決心,是不能避免的。抱這樣決心的人會認為,為主和主的福音而死,是很有價值的,所以不怕死。主耶穌在較早時(路9:3-5),囑咐十二個門徒出去傳道,已經向他們說過三大原則:第一,「行路的時候,不要帶枴杖、和口袋,不要帶食物、和銀子、也不要帶兩件褂子。」第二,「無論進那一家,就住在那裡,也從那裡起行。」第三,「凡不接待你們的、你們離開那城的時候、要把腳上的塵土跺下去、見證他們的不是。」現今主對這七十個人重覆這些原則,比對之下,雖然這裡多了「不要帶鞋」,之前那一次卻多了「枴杖、食物、兩件褂子」,但是,主吩咐的總意卻是,「即用的必須品,都可以帶;額外後備的,都不要帶。」因為主目的是要門徒輕鬆走路,不致讓後備品成了重擔;要門徒憑信心前行,相信神在路上必有供應;要門徒專心,以傳講天國的道為重,其他任何事物均為次要。主又在這裡特別加上一句,「在路上也不要問人的安」。意思是,不要一面走路,一面藉著問安來打探有沒有人接待自己。不然,在路上遇到朋友而問安一句,不但是禮貌,同時也沒有妨礙傳道的工夫,為何不准許呢?主既然將這句話放在不要帶額外用品的囑咐中,想必定是與尋找人接待,從而得供應有關。作為一個神的僕人,要有骨氣,不應該像乞丐一般,到處求人接待.必須相信,神會感動一些願意接受福音的人,主動表示願意接待才對。《馬太福音》記載「你們無論進那一城、那一村,要打聽那裡誰是好人,就住在他家,直住到走的時候。」(太10:11)意思是,在路上就不要藉問安來打探那家人會接待,但進了那一城、那一村,在那裡傳道之時,就可以在聽道的人中間打探。主所說的「好人」,當然是指願意相信福音,又願意接待傳道人的人,因為凡不相信福音的人,主耶穌都要門徒拒絕接受他們任何供應;甚至連腳上的塵土,也要跥下來,還給他們。在此,主特別囑咐門徒要對那家說:「願這一家平安。」這當然是一種禮貌,但同時也是實實在在的祝福。因為主特別指出,「那裡若有當得平安的人,你們所求的平安,就必臨到那家。不然,就歸與你們了。」意思是真真實實地有平安臨到那肯接待門徒的家,不光是一種禮貌。不過,傳道人要先確定,那家是不是配得平安,若是不配得平安,就不要向他們問安了。所謂「配得平安」的人家,是指肯信福音的人。主耶穌要門徒學習,做客旅要有先知的氣質,一方面帶平安給接待他們的那家,另一方面要接受那家所供應的食物,以為是「應當的」,因為傳道人是神的工人,神要藉著那家來供應工人所需的。所以,信徒接待傳道人,要以為是奉獻給神,不要斤斤計較;傳道人接受信徒的供應,也不須要感到「不好意思」,或有「虧欠感」,因為這是神藉他們供應的。可是,傳道人也不要「從這家搬到那家」,乃要「住在他家,直住到走的時候。」(太10:11)主說這話,意思是要禁止門徒比較那一家接待得更好,然後故意假造一些理由,搬到別的家去。這樣,他們不但將注意力集中到物質待遇上,因而失去屬靈能力,同時還會為這家和那家製造許多爭端。更嚴重的是,搬來搬去其實是表示「不相信這是神的供應,以為是人的供應。」若相信這是神的供應,就不會埋怨供應得太少,因為神的旨意原是要我們過簡樸的生活,好見證傳道人有一個知足的心,和不以物質為重的氣質。而且,傳道人受人尊重的「厚」與「薄」,是由別人來衡量,不應由傳道人自己來衡量。要知道「工人得工價」的觀念,只不過是傳道人自己應該持有的觀念;以接待的人來說,他們完全是憑著愛心來接待,並不是因為「虧欠傳道人」才接待的。工價若有不足的現象,神會在天上記念;傳道人若為此爭取更多工價,就失去天上的賞賜了。因此,主提醒門徒,「人若接待你們,給你們擺上甚麼,你們就吃甚麼。」這句話也可以演繹為「那教會若聘請你們,給你多少薪酬,你們就領多少薪酬,卻不要為更高薪酬而轉到別的教會去事奉。」傳道人轉工場,不應為薪酬待遇的緣故,乃要為聖靈引導,和遵行神旨意的緣故。主說要醫治那城裡的病人,對他們說:『神的國臨近你們了。』神蹟治病的現象普遍起來,證明神的國臨近了。主耶穌能傳道和治病,對於當時的猶太人來說,已經夠奇怪了,現在連主耶穌十二個門徒,和這七十個被主差派出去的人,都會傳道和治病,這種神蹟奇事漸漸普遍起來的現象,是歷史上從來沒有過的.證明「神的國快要臨到他們」。根據約珥先知的預言,末世有如下現象:「以後、我要將我的靈澆灌凡有血氣的。你們的兒女要說豫言,你們的老年人要作異夢,少年人要見異象。在那些日子,我要將我的靈澆灌我的僕人和使女。在天上地下我要顯出奇事,有血、有火、有煙柱;日頭要變為黑暗、月亮要變為血,這都在耶和華大而可畏的日子未到以前。到那時候,凡求告耶和華名的就必得救。」(珥2:28-32)只是這樣的預言,初期教會只應驗了一小部份,就是「我要將我的靈澆灌我的僕人和使女.在…地下我要顯出奇事」,其餘大部份還未應驗.但主認為,這小部份應驗,已經是「神的國快臨」的明證了。值得注意的是,後來猶太人越來越決絕地拒絕這福音,之後,這些普遍的神蹟奇事現象就漸漸消失了。這就是主耶穌所說:「神的國,必從你們奪去,賜給那能結果子的百姓。」(太21:43)意思是,福音要轉去傳給外邦人。因此,《約珥書》的預言雖然應驗了一小部份,但因為猶太人不肯接受福音,預言暫時終斷了.直到末期的「後三年半」,哈米吉多頓大戰爆發之時,以色列全家才肯信福音,悔改歸向神。那時,《約珥書》的預言要再度出現,並且是全面地應驗。今天,福音正在傳給外邦人的時候,這種普遍的神蹟治病現象就停止了.因為「猶太人是要神蹟、希利尼人是求智慧。」(林前1:22)當時猶太人很願意「疾病得治」,主和門徒也很樂意醫治他們的病,也沒有一個人得不到醫治,或醫治失敗的。可是,神蹟治病雖然是這麼多,卻不是人人都願意悔改信福音。主說「不接待你們」,就是「不肯相信你們所傳神國的福音」。若是這樣,主要門徒也拒絕接受他們任何好處,就是腳上貼的塵土,也要擦下來,還給他們。主要傳道人要活得「有骨氣」,所得的任何好處,都要「為福音的緣故」,此外,任何好處都不要接受。主要門徒「到街上」公開宣佈,表示大公無私、沒有虧欠、沒有偷取、連腳上的塵土,也要算得清清楚楚,當眾歸還給他們。主又指出,連腳上的塵土也當眾還給他們,動機不應該是出於「恨」。主還要門徒公開說:「雖然如此,你們該知道神的國臨近了。」意思是,仍然希望他們回轉過來,悔改信福音。因為傳道給他們,與得他們的供應,是兩回事,不能因為得不到他們的好處,就不肯在他們中間傳道。不過,對於決絕不肯相信福音的人來說,「神的國臨近」也等於「審判的日子臨近」;那時,「所多瑪所受的,比那城還容易受」。根據約珥先知的預言,「神的國臨近」之先,就是「大能者降臨」之先,必有「四圍列國聚集爭戰」(末日哈米吉多頓大戰).那時,撒迦利亞先知指出,「這全地的人,三分之二必剪除而死。」剩下的三分之一人,還要受煞煉,但終於因悔改而得蒙拯救。(亞13:8)

13至16節,主預言門徒出去傳道,那些不肯悔改的城,將要比所多瑪城受更重刑罰;現在主又很有感觸地,指著主自己曾行過許多神蹟的「哥拉汛」和「伯賽大」來預言,他們將要受比推羅西頓所受更重的刑罰。意思是,將來在主後七十年,整個加利利省的各城都會遭到羅馬大軍的屠殺。那一次大屠殺,不但臨到猶大省和耶路撒冷,以至聖殿被焚燒,連加利利省也不能倖免。整個巴勒斯坦地所有猶太人,都被羅馬大軍屠殺和趕走,被充軍到世界各地漂流,過著人類歷史最悲慘的難民生活,直到1948年才能返回巴勒斯坦復國。《聖經》裡頭有一個原則,就是越蒙恩而不肯悔改的,受的刑罰也越重。所以主指出,這兩個城將來所受的刑罰,比推羅和西頓二城所受的更重。舊約先知也曾預言過推羅西頓的結局,(參結27:-29:章,賽23章)。後來,希臘亞力山大大帝攻陷這兩個城,將這兩個城移為平地。主認為,行在哥拉汛和伯賽大二城裡的神蹟,若行在推羅西頓,他們早已「披麻蒙灰坐在地上悔改了」.這句話分明是以尼尼微城人全城悔改的表現為例。主又認為,推羅西頓所受的痛苦,比二城將要受的還「容易受」。因為根據摩西的預言,以色列人遭受的痛苦,除了天災人禍,亡國被擄之外,「甚至在你受仇敵圍困窘迫的城中,他要吃兒女的肉,不肯分一點給他的親人,因為他一無所剩。(參申28章)」「比推羅西頓還容易受」是指有屠殺人民的大爭戰臨到他們。主後七十年羅馬的軍確實前來屠殺許多猶太人。主盼望他們及早「悔改」,可能會阻止或減輕這些災臨到他們。在三個城之中,主特別針對迦百農說:「你已經升到天上,將來必推下陰間」.意思是,你初時表示願意悔改信福音,好像來到天上,快要進入天堂的門一樣;但是你的信心經不起考驗,只不過是暫時的,你很快就忘記我、放棄福音、重蹈覆轍、再度犯罪.所以你要被推下陰間,不能得救。這是一個何等可怕的預言,明明到了得救的邊緣,還要推下陰間,變成不能得救。迦百農原是主耶穌最早出來傳道之時居住的地方。主不但從這裡開始傳道,也在這裡呼召好幾個門徒,又以這裡為基地,出發到附近各城去傳道。因此,主在這裡行過最多神蹟,迦百農人初時也表示十分歡迎主,相信主.以致主故鄉裡的拿撒勒人聽聞,也嫉妒起來,對主說:「我們聽見你在迦百農所行的事,也當行在你自己家鄉裡。」(路4:23)想不到,他們後來還是會放棄福音,轉過來支持法利賽人和公會,反對耶穌。主對三座城感嘆完之後,轉過來再對這七十個門徒說:「聽從你們,就是聽從我……」。這話表明主與被差出去傳道的人「合而為一」.他們出去傳道,等於主耶穌出去傳道,他們就是主耶穌的代表;正如主耶穌到世上來傳道,是父神的代表一樣。我們看見這七十個門徒出去傳道,也是主耶穌的代表。「聽從你們的,就是聽從我;棄絕你們的,就是棄絕我」,意思並不是說,這七十個門徒一切所作的、所求的、所說的,都帶有主耶穌那種絕對的權柄,是不能抗拒的。主在這裡所說的,其實只限於傳主所要他們傳的福音而已。為此,傳道人最重是要有主的道可傳,因為有了主的道,就有主的權柄在「判決弟兄分爭」的事上,主耶穌曾將主自己的「捆綁」和「釋放」權賜給教會,說:「我實在告訴你們,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,在天上也要捆綁;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,在天上也要釋放。」(太18:18)又在「傳道」的事上,將主自己「身份」賜給教會,說:「聽從你們的,就是聽從我;棄絕你們的,就是棄絕我;棄絕我的,就是棄絕那差我來的。」(路10:16)因為教會是「他的身體」(弗1:23),是他的「妻子」(啟21:9),主從來沒有以任何一個人做他在地上的「無誤訓誨權柄」(Magesterium)代表,像天主教相信教皇和大主教所擁有的權柄一樣。

17至20節,路加醫生著意記載的,是他們歡歡喜喜的回來「報捷」。表示他們奉主的名傳道,真的帶有主的權柄,因為連鬼也服了他們。其實,說清楚一點,鬼是服了主的名,不是服了他們。只是,因為主說,「聽從你們的,就是聽從我」,所以他們感受到,鬼好像服了他們一樣。今天,我們所有屬主的基督徒都可以趕鬼,只要我們傳講主的道,奉主的名行事,我們也就是主的代表,也就有主所賜的權柄和能力。耶穌解釋為何他們奉主的名趕鬼,任何鬼都被趕出來,是因為主「曾經看見撒但從天上墮落」,表示撒但從最初開始,就是敗兵之將.他在天上從來沒有得勝過。或問,撒但何時從天上墮落呢?舊約《聖經》從來沒有記載過撒但從天上墮落,但在伊甸園裡,我們已經看見那條引誘亞當和夏娃犯罪的蛇,所以推想,撒但應該早在亞當未犯罪之前,已經從天上墮落了。這也是說,主耶穌早在亞當未被造之前,已經在天上打敗撒但,將他摔下來。主耶穌這樣說,其實已經表明自己就是創造萬有的神,他看見當時天使長「路西弗」(意思是「明亮的星」,參賽14:12原文譯音)想要造反,想要升上去與至上者,就是主耶穌同等(賽14:12-15),結果被主摔下來。因此,撒但和他的差役,一聽到主耶穌的名,就懼怕起來,從人身上出來了。撒但來到地上之後,變得更無能為力,因為神不准他隨便害人。這就是《聖經》所說「那攔阻他的」(帖後2:6)。「踐踏蛇」的權柄,就是神在審判時對蛇所說:「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,你要傷他的腳跟。」(創3:15)「女人的後裔」就是童貞女所生的耶穌;「傷蛇的頭」是形容耶穌藉著死敗壞掌死權的魔鬼,好像「踐踏蛇的頭」,造成致命傷一樣;蛇「咬傷耶穌的腳」,是指魔鬼聳擁人釘耶穌在十字架上,但不是致命傷,因為主在第三天復活了。現在主又將這權柄,賜給每一個屬他的人,所以凡是神的兒女都可以奉主的名趕鬼.只是人要明白一個屬靈的原則,就是「人信多少,得的能力就有多少」.倘若人只信一半,勝過污鬼的能力就只有一半;完全相信耶穌是至高神兒子的人,就能勝過任何污鬼邪靈。正如主說:「你們…可以踐踏蛇和蠍子,又勝過仇敵一切的能力,斷沒有甚麼能害你們。」這是說,主的能力是最高的,所賜給我們的能力也是最高的,以致我們攻擊邪靈污鬼,必定得勝的.任何術士想要在暗中用邪術來害我們,也不能害我們分毫。主又忠告這七十個門徒,說:「不要因鬼服了你們就歡喜,要因你們的名記錄在天上歡喜。」因為前者只是為「天使降低」而歡喜,後者卻是「人得以升高」成為神的兒女而歡喜。前者是「鬼服主的名」,後者是「人服主的名」。前者是「自己成功」的歡喜,後者是「主成功」的歡喜。

(以上內容主要撮要自主光哥所著《路加福音研經亮光》,詳細研經內容請參閱弟兄著作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