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七章:檢討分別為聖的「戀愛生活」 一、 物色對象: 基督徒的婚姻應該以「一同承擔使命」為「配」。 二、 考慮獨身: 有如下理由: 1. 「我願意眾人像我一樣」— 不要以「不婚」為缺陷; 2. 「因現今的艱難」— 不婚可免許多災難; 3. 「沒有妻子纏著,就不要求妻子」— 帶著妻子往來傳道不便; 4. 「那有妻子的,要像沒有妻子」— 接近末期,沒有娶妻的更幸福; 5. 「我願你們……為主的事掛慮」— 為主的事掛慮更有價值; 6. 「殷勤服事主,沒有分心的事」— 服事主是最重要的使命; 7. 「守節更有福氣……被神的靈感動」— 守獨身出於聖靈感動。 三、 愛的定義: 「三位一體」是最高愛的模範。「愛的定義」是: 1. 給別人「自由」,放棄自己的「自由」; 2. 建立關係; 3. 犧牲自己,避免「關係破裂」; 4. 守承諾,維繫「關係」; 5. 天父無條件的愛。 四、 半長者為媒: 「自由戀愛」容易墮入「情迷」;「半長者為媒」方式最安全;分三個階段進行: 1. 相識階段; 2. 戀愛階段; 3. 訂婚階段。 第二十八章:檢討分別為聖的「夫妻生活」 夫妻爭吵、誤會……,免不了。夫妻磨合要注意: 一、 成為一體: 1. 頭與身體的結合; 2. 基督與教會的結合; 3. 三位一體的結合。 上述「三個結合模式」只有「死」才能分開。 二、 離開父母: 1. 夫妻成為「一體」,大過父母的「一體」; 2. 雙方父母不能用權來「干涉」。 三、 基督是這家之主: 1. 天堂模式; 2. 家庭祭壇; 3. 以事奉為重。 四、 夫妻二人的磨合: 1. 丈夫和妻子的角色不可倒轉; 2. 爭吵時,不能絲毫「後悔結婚」; 3. 尊重神的配合,嚴守承諾; 4. 神配合的最美,因為自己不是一個完美人; 5. 愛一個「不理想的對象」,才能體會耶穌基督愛罪人; 6. 爭吵時,讓對方講完,自己才發言; 7. 「家醜不出外傳」,但要找一個長者做「中間調解人」。 【待續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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