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章:檢討「誰有權領導教會?」(續) 三、 「傳道人」的「屬靈權柄」: 傳道人「活出」屬靈分量就有: 1. 職位的權柄 2. 做「榜樣」的權柄 3. 「年紀」的權柄 4. 有「神話語」的權柄 5. 「犧牲工價」的權柄 6. 「愛神家」的權柄 7. 「關懷神國」的權柄 8. 「先知」的權柄 四、 「傳道長老」向「先知」學習: 傳道人按立為「傳道長老」,仍要尊重「管理長老」,像「先知」支持「君王」一樣。大衛犯罪,拿單先知責備他也要有技巧。羅馬官員雖然犯罪,只要他們執行權柄沒有違反真理就要順服。 五、 「傳道長老」向「主耶穌」學習: 「傳道長老」要效法「主耶穌」—「凡事該與他的弟兄相同」。如果違反真理,主耶穌一定不順服。 六、 婦女蒙頭與事奉的問題: 女人「蒙頭」原是為「男女有別」。「男女」只在共同點上平等;在不同點上就天然不平等。我們尊重神所定「頭的次序」(林前11:3),准許女人事奉,但不准做頭。 第二十一章:檢討教會「七個屬靈模式」 「長老執事會議」應將事務性的工作交給「專責小組」執行,可以省下時間為教會「導航」,向著教會「七個屬靈模式」推進: 一、 「神家的模式」: 相愛相交 二、 「聖殿的模式」: 敬拜事奉 三、 「金燈台的模式」: 照明親近神之路 四、 「基督身體的模式」: 恩賜配搭 五、 「羊圈的模式」: 牧養保護 六、 「神國的模式」: 關懷天下 七、 「新婦的模式」: 等候丈夫 第二十二章:檢討「得救」與「得豐盛生命」 從這一章開始,講論如何應用「屬靈路線」於個人生活中。先從清楚得救說起。 一、 如何得豐盛的生命?: 1. 《彼得後書》第一章的結構; 2. 因認識神而得生命和虔敬; 3. 分外殷勤追求神的性情 —「三角循環追求系統」。 二、 聽不明白「生命之道」的原因: 1. 不肯前來問主 — 撒種比喻中「三種不信的心態」; 2. 關閉所有明白事理的功能。 三、 如何判斷一個人得救: 1. 受感動而信; 2. 對罪越來越敏感; 3. 對屬靈事物越喜愛; 4. 禱告稱「阿爸父」; 5. 人生觀180度轉變。 四、 一次得救,永遠得救: 「4項自己保守自己」+「3項教會保守會眾」=「神的保守」 五、 全教會「福音熱」: 1. 清楚得救之後,一定會想起自己的親人還未得救; 2. 教會應該捉緊這黃金時間,推動他們作「得救見證」。 |
牧者心聲 > 牧者心聲 (2009 - 2018) >